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发挥作业育人功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我校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就改进与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作业的设置与批改要求 (一)、作业原则:有留必查, 有查必改, 有改必讲, 有错必纠。要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与课外结合,课内向课外延伸”。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二)、作业种类:课堂作业和校本作业。 (三)、作业的设置 1. 制定计划 每学期初,备课组全体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在集体备课时对校本作业的编排进行具体研究,备课组长分配好组内教师的编写任务,确定学期内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每位老师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要用的校本作业编写完成。两人一组合作,便于撰稿及审核。以上一届校本作业为范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届学生实际学情作精准修改,鼓励题目原创,定稿后存档,供下一届借鉴改进。 2. 严控书面作业量 严控书面作业量,严禁教师用手机或相关APP软件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或相关APP软件完成作业;严禁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或线上培训网课平台完成作业,禁止学生参与网络游戏。语文、数学、英语每一课时的习题量为: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主要安排语数英作业,其中语文做作业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数学、英语做作业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其他学科作业要求在课堂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精选题目,实行分层作业 精选题目,合理设置作业的难度,积极推进分层作业,便于不同层次学生有选择地做,切实落实作业的分层。针对每一课时的学习目标,题目选择讲究“精”,具有典型性,减少学生盲目、重复、无效的劳动,努力培养学生灵活、深刻的思维品质。力求让绝大部分学生能及时掌握所学知识,在确保基础的前提下,注重布置迁移运用的作业和“探究创新”题,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布置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在布置作业前必须先将作业做一遍,将作业分为ABC三个层次,学困生完成A层作业,中等生完成AB层作业,优生完成BC层作业,保证作业的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为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适合的作业。如果学生在睡眠时间还未完成作业,可以联系老师做适当调整或者寻求老师作业辅导。 (四)、作业批改与反馈: 1.作业的批改与反馈应及时,批改作业应逐题批阅,有规范的批阅标记,并标明批阅日期,记录作业的典型案例以供讲评,多写鼓励性批语;作业种类及批改方式需年级备课组统一,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是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作文(习作)批阅应有总批、眉批、正字、等第(分数)、日期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做适当修改。作文(习作)批语应有目的性、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鼓励性、示范性,严禁嘲讽式、套话式批语。对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提倡面批面改,除作文外,一般应在学科下一次上课前完成作业批改,发还学生并做反馈讲评。 2、作业公示。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每周统筹和公示学生作业;学校教务处采取每月班级抽查和定期调查问卷相结合,落实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 (五)、学生作业规范:教师对学生应提出明确的要求,独立完成作业,字迹要工整,书写格式要统一规范,做错要订正。通过作业布置、完成、上交、批改、更正、讲评、交流等一系列环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习惯。 二、作业检查与反馈办法 (一)、检查形式:作业检查实行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每班5人)与期末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评委教师名单由教务处从各组骨干教师中随机抽取,不对外公布。评委教师除了检查课堂作业外,还要检查校本作业命制的情况和学生完成的情况,并如实填写评价表。 (二)、检查的标准:检查时,教师必须收齐两种作业:课堂作业和校本作业,校本作业要求每位学生都要装订成册备查。作业检查实行60分制,详见评分表。评委根据评价表中的栏目,分项打分,并注明扣分原因,以便核实。 (三)、教师收到教务处通知后,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将作业收齐备查,逾期视为当次检查成绩不合格,若教师因公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交的,需提交书面说明,经学校同意后待期末普查时再核实赋分。 (四)、教师作业批改随机检查经评委认定不合格时,第一次给予提醒警示,若一学年中出现两次不合格,则该学年的作业考核等级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记入量化分,通报批评。 (五)、检查与反馈 对于每次检查结果,教务将反馈给教研组,教研组必须在组内反馈。教务处将检查相关材料归档并将检查分数纳入教师量化考核数据。(说明:每学期期中、期末对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同时每个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是否符合作业布置与批改管理制度,检查的结果作为学年度的考核依据。) 三、作业批改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全体教师以学校组织检查所得的分数作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对象 1.初中部语数英教师以各备课组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其他科目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 2.高中部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 3.技能科不列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办法 1、量化考核以学校作业检查所得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依据。平均分大于或等于50分为优秀;平均分小于50分大于40分为合格;平均分小于或等于40分,为不合格。 2、 高三毕业班作业批改情况全部为优秀。 3、 产假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全部为合格。 4、技能课作业批改情况为合格。 (四)、考核结果 1、作业批改情况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教师得3分量化分,合格等级的教师得2.5分量化分,不合格等级的教师得0分量化分 2、高三毕业班教师全部按3分计算量化分. 3、产假教师全部按2.5分计算量化分。 4、技能科教师全部按2.5分计算量化分 5、考核结果公示一周,若有异议,公示期间及时与教务处反馈,否则不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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