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哲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人社局(人劳局),市直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6]8号)精神,落实《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1.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年度绩效考核2015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得申报。

2.适用新评价标准和评审办法(评审条件按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实行教师职务评聘结合,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鉴于今年是改革第一年,全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按2015年界定不变)。待改革平稳实施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申报上一学年度8月31日。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督导人员不列入本次的评审范围)。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厅组织评审正高级、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组织实施。省下达给我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7名,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学校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67名,根据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现状,推荐名额按1:2的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4.申报一级教师,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证书有效期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以工代教老师须提供工人身份档案材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博士)可免于考试。申报一级、高级教师须参加市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省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

5.城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园)任(支)教2年以上经历。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园)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6.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近5年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或学分符合要求(申报高级每年72学时,申报一级每年42学时)。

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高校组织相应学科本、专科4-6门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8.申报高级(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以来中学教师须进行过高中或初中循环教学1次或承担过毕业班教学2年(3年),小学教师进行过循环教学,教研、电教和幼师不作循环教学要求。

9. 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等,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10.评审收费按照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高级教师每人缴纳评审费750元,申报一级教师每人缴纳评审费450元,申报二、三级教师每人缴纳评审费300元。

二、时间安排

由省厅评审正高级、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材料,于2016年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申报一级教师推荐材料,于2016年8月15日前上报;申报高级教师的推荐材料,于2016年9月底前上报。请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县区(学校)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代表作)应进行网上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 www.gapp.gov.cn/),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本专业本学科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

2.今年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且职称评审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应认真学习、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通知可登陆莆田教育网(http:/www.ptjy.gov.cn)下载。

附:1.2016年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控制数

2.莆田市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报送材料清单

3.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4.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有关表格(另行公布)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社局

 2016年5月31日


附1:

 

2016年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控制数

 

单       位

推荐数

备 注

仙游县

30

荔城区

22

城厢区

20

涵江区

20

秀屿区

22

北  岸

9

湄  洲

5

6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2

仙游师范附属小学

1

 

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1

莆田市机关幼儿园

1

 

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1

合计

134

    说明

省下达推荐数67名,我市按1:2比例推荐名额。


附2:  

莆田市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报送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申报职称:   学科:

1、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第二学历以上需附学历更改审批表)

2、现任资格证书复印件(若为转任现资格的,要提供转任前的资格证书)

3、教师职务聘任书(任现职首聘工资审批表)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承担教学及班主任工作汇总表(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

6、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7、申报一级教师考试成绩或免考证明、2013年后学生满意率汇总表

8、培养青年教师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9、三课或专题讲座材料(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10、课题研究(立结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

11、送教送培下乡(选修或校本课程)材料 (申报正高级表彰)等

注:1---11点材料要求装订或夹起来

12、近5年年度考核表(如班主任受检年限不足,要延长补送考核年度)

13、《评审表》(复印件无效)一式2份

14、《申报表》(复印件无效)一式2份

15、简明表5份(省评对象40份)

16、代表作原件(附上检索单据、书面证明,其他论文成果复印件)市评、省评均用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不可盖章)一式2份

17教师近一学期教案或业务工作情况总结

18、申报人员汇总表(用Excel制表,按学校高.中级分学科汇总,附电子版)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学科

 

序号

材  料  项  目

材料

份数

备注

1

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

1

由设区市、厅(局)或有关高校汇总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无效)

2

 

3

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复印件无效)

2

 

4

福建省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

40

 单独装袋

5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1

 

6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1

 

7

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1

 

8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各1

 

9

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1

 

10

班主任工作证明、教学工作量证明

1

 

11

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1

 

12

继续教育证书,进修、培训证书

1

 

13

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1

仅申报正高级提供

14

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材料(含课题申报书、结题书、课题成果等)

1

 

15

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检索等材料

1

另附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以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

16

教师近一学期教案,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材料

1

 

17

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1

 

18

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情况总结

各1

教研、电教人员

19

送教、送培下乡证明材料

1

 

20

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各1

 

 注:1.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2.材料(除代表作外)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并注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学校经办人联系电话:

 

附3: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分类整理成册。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各地教育局职改办和有关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师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申报材料不齐全,我办将不再通知增补。因材料提供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现将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必备证件(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①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为转任现资格的,须提供转任前的资格证书);③任现职以来聘任证书或有效文件;④教师资格证;⑤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原件,继续教育内容页填写完整,并经组织继续教育单位盖章或提供相关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证书须经主管部门验印方为有效,验印年度至申报职称条件截止年度。

2.其他材料:①农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其中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从城镇调入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相关材料;②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二、教育工作要求

1.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2.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证明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档案记载一致。

三、教学工作要求

1.提供任现职以来或2013年后学生满意率情况汇总表。

2.循环教学:由学校提供循环教学的有效证明及年度考核表原始记载(涂改无效)。

3.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应为本学科相关的内容,需提供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

1.课题:课题需为申报学科相关的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应提供课题立结项通知或证书、课题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表中未盖立项单位印章的,可提供结题证书)、课题成果等,相关表格内容必须完整。

2.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代表作(论文)送审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须隐去单位、姓名;并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检索下载的相关所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检索页。申报正高级教师送审两篇代表作,申报高级教师送审一篇代表作。

五、示范引领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或学校相关的文件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3.送培送教活动:应提供组织部门的文件通知及活动安排。

六、其他

申报学科名称必须按中小学学科设置目录名称填写,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uppic/201606/03/2016060315114314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