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
【作者:admin/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1】 【阅读:
次】
【关闭窗口】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 莆田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全省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通知》(莆教[2014]监14号)的文件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一、召开行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莆田哲理中学关于开展“不收礼”活动方案》,动员部署,同时要求全体行政人员自查自检,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召开全师大会,把省厅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还以全校短信的形式,做到100%全知晓,同时,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要求每一位教师签订承诺书,确保不发生一起廉洁事故。
三、要求每个年段、每个教研组在例会上再三强调,严禁利用“教师节”、“中秋节”等节日收受家长送礼请客,认真开展自查自检活动,对有收礼者,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清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四、制发《莆田哲理中学校长“不收礼”承诺公告》,由校长本人签名,并在学校网站以及校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五、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填写《全省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并签字确认,由学校存档。
六、通过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以及校讯通等形式,主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短信、自制贺卡等文明健康的方式向老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
七、对于学校行政领导、年段长、班主任、骨干教师等重点对象,学校采取了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了监督。
通过教育学习及加强监督检查,我校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并无“收礼”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