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开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莆田市2016届普通高中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开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共同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制定2016届普通高中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分类 (一)县(区):对高中教育管理优秀的县区,予以记功; (二)学校:对教育质量优秀的高中学校,予以记功; (三)个人:对优秀的学校管理者、学科指导组成员及教研员、教师,分别予以记功或嘉奖。 二、对县区评价 (一)评价考核内容 1.按考生户籍地统计,高考总分理科在全市前700名、文科在全市前300名考生数,与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2.按中考生源地统计,高考总分理科在全市前700名、文科在全市前300名考生数,与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3.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高考总分理科在全市前700名、文科在全市前300名考生数,与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4.按考生户籍地统计,本一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5.按中考生源地统计,本一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6. 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本一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7. 按考生户籍地统计,本二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8. 按中考生源地统计,本二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9. 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本二上线考生数占本县区考生总数占比情况; 10.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高考全科及格率情况; 11.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高考全科平均分情况; 12.按辖区内学校考生统计,高中学生入学三年按时毕业率情况。 (二)评价考核办法 1.每项指标按各县区在全市排名先后,分别得7、6、5、4、3、2、1分计算; 2.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以及2016年考上清华或北大本部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每上线或录取1名,该考生的户籍地和初中生源地所在县区各奖励3分(市直学校初中生源按户籍地计算); 3.与2013届高中招生生源的中考成绩(投档分)相比,县区内本届学生高考人均总分成绩进步居前3名的,予以记功。 以上12项考核内容得分加上奖励分的总和,为县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居全市前3名的,予以记功。 三、对学校评价 普通高中学校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高中校和民办高中校三类,分别进行考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3名、其他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8名和民办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2名,予以记功。 (一)一级达标校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 ①2013届高中招生生源的中考成绩(投档分)全市前1000名的招生比例,与高考理科前700名,文科前300名占全市比例的对比情况; ②学校招收2013届全市中考本一生源生的比例(以2016年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为准),与该校高考上本一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一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艺术、体育类考生上“985”、“211”学校人数加入本校本一线总人数); ③高考全科平均分情况。 2.考核办法 ①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一级达标校中排名先后,分别得10、9、8、7、6、5、4、3、2、1分计算; ②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以及2016年考上清华或北大本部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总人数扣除该校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全市中考前100名生源中,该校招生数乘以8%)每上线或录取一名奖励3分。 ③与生源中考成绩(投档分)平均分相比,学生高考人均总分成绩进步居前3名的,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以上3项考核内容得分加上奖励分的总和,为该校综合得分。 (二)其他高中校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 ①学校招收2013届全市中考本二生源生的比例(以2016年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为准),与该校高考本二线上人数占全市本二线上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含艺术、体育类考生上本科线人数加入本校本二线总人数); ② 学校上本一线人数扣除中考本一生源人数外,每增加一人,相当上本二线人数增3人计;学校高考进入全市前1000名考生,扣除中考前1000名生源人数外,每增加一人,相当上本二线人数增20人计;艺术、体育类考生上“985”、“211”学校考生数,相当上本二线人数按3人计。 ③高考全科及格率情况; ④高考全科平均分情况; ⑤ 高中学生入学三年按时毕业率情况。 2.考核办法 ①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其他高中校中排名先后,分别得15、14、13、12、11、10、9、8、7、6、5、4、3、2、1分计算; ②理科文科统计时按7:3比率计算; ③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以及2016年考上清华或北大本部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总人数扣除该校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全市中考前100名生源中,该校招生数乘以8%)每上线或录取一名奖励3分; ④与生源中考成绩(投档分)平均相比,学生高考平均分总分成绩进步居前3名的,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以上5项考核内容得分加上奖励分的总和,为该校综合得分。 (三)民办高中校考核内容及办法 1.考核内容 ①学校招收2013届全市中考本一生源生的比例(以2016年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为准),与该校高考本一线上人数占全市本一线上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含艺术、体育类考生上“985”、“211”学校人数加入本校本一线总人数); ②学校招收2013届全市中考本二生源生的比例(以2016年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为准),与该校高考本二线上人数占全市本二线上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含艺术、体育类考生上本科线人数加入本校本二线总人数); ③高考全科及格率情况; ④高考全科平均分情况; ⑤高中学生入学三年按时毕业率情况。 2.考核办法 ①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民办校中排名先后,分别得8.7.6.5.4.3.2.1分计算; ②理科文科统计时按7:3比率计算; ③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以及2016年考上清华或北大本部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总人数扣除该校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全市中考前100名生源中,该校招生数乘以8%)每上线或录取一名,奖励3分。 ④与生源中考成绩(投档分)相比,学生高考人均总分成绩进步居前3名的,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以上5项考核内容得分加上奖励分的总和,为该校综合得分。 四、对个人评价 (一)对学校管理者评价 记功或嘉奖(一级达标高中、其他高中和民办高中校中得分前2名的校长记功、分管高三工作校级管理者嘉奖)。 (二)对教师评价 ①获奖的学校按指标推荐嘉奖教师。指标分配办法为:上述三类高中校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按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于12.5乘于5%、4%、3%的人数推荐嘉奖教师名单。 ②除莆田一中理科奥赛班扣去6名基数外,全市所有班级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或学生上清华北大本部录取分数线的,该班级参考科目的科任老师均获嘉奖。 ③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全市前5名的科任教师获嘉奖。 ④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体育、艺术类考生的指导(辅导)教师获嘉奖。 3.对学科指导组(含教研员)评价 ①以设区市为单位,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前3名(含第3名)之内的学科,全市该科学科指导组的4名成员(含教研员)获嘉奖; ②以设区市为单位,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与2016年省第一次高三质检在全省排名相比,前进2名及以上的学科,全市该科学科指导组有4名成员(含教研员)获嘉奖。 五、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记功、嘉奖的县区、学校、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通报表扬; 2.对个人记功或嘉奖的,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并计入各学校规定的相应量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