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确认新一轮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莆教[2015]人1号)、《关于举办新一轮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莆教[2015]人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新一轮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内容,现将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分散跟踪实践(以下简称在岗实践)和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取得新一轮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期限时间 以公布新一轮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各批次培训结业人员名单文件的签发时间为起始时间,考核期限三年。各批次培训班具体考核认定时间委托市教师进修学院另文通知。 三、内容与要求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除履行普通教师应尽的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师德表现方面:考核期内在学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有1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民主测评合格率(含优秀)均达80%以上。 2.教学工作方面:具备扎实的教学技能,规范有效完成相应岗位教育教学工作量。课任教学班期中期末考试平均分、优良率排名均居学校年段前列,或在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3.教科研引领方面:具备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和教研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并引导推动学校课程改革,在所属县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1)课题研究:考核期内至少主持校级(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课题1个,在研究过程中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学论文:考核期内至少撰写并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汇编1篇(或校级汇编2篇)教育教学论文(含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 (3)校本教研:每年至少主持(或主讲)本校(或片区)教研活动1次。 4.示范辐射作用方面:积极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履行传帮带职责,在优化提升所在学校教师队伍中发挥突出作用。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考核期内至少指导培养3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1名是乡村青年教师)。 (2)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考核期内开设4次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或主题发言),其中至少1次为县区级及以上。每年至少参与 “送培(教)下乡”活动1次。 5.专业发展方面:积极参加县区级及以上高级研修和学术团体研讨活动。每年至少阅读教育教学理论类书籍1本,撰写学习体会1000字以上或读书笔记3000字以上,并在校级及以上教育阅读活动中交流分享或在网上展示交流。 四、考核认定程序与要求 考核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考核认定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 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自己考核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并填写《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在岗实践考核表》(见附件),提供有关的原始佐证材料向所在学校申报。 2.学校初审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对申报人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全体教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及测评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民主测评合格率(含优秀)80%以上为合格,否则一票否决,再将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意见及民主测评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分类汇总并报送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3.县区教育局考核 县区教育局对各学校报送的初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按年度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认定 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报送的考核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发布考核认定结果。 五、报送考核材料与要求 1.《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在岗实践考核认定表》(一式3份); 2.佐证材料(按以下顺序: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②教学工作量及绩效证明;③学科教学竞赛获奖证明;④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⑤论文汇编本原件;⑥校本教研证明;⑦指导青年教师证明;⑧公开课证明;⑨专题讲座证明;⑩读书体会或笔记等装订成册)。 六、其它事项 1.各有关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与考核认定工作,须指定职能科室专人负责。 2.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和有关学校应将市级骨干教师在岗实践与县区教研、校本教研合如校际或片区教研、教师培训、送教(培)下乡等活动相结合,为新一轮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更多的展示交流空间或机会,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3.各有关学校应积极主动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在岗实践活动提升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如需要工作调整的,由学校协调解决。
附件:1.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考 核认定表 2.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考核认定民主测评表(样式)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在岗实践考核认定表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培训班名称:( )
考 核 期 限( )
莆田市教育局 制 2016年6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3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仿宋、小四号、20磅行距),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 4、学校的初审意见应注明公示结果。 5、表中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考核认定表
附件2 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考核认定 民主测评表(样式) 学校/单位: 年 月 日
说明: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岗实践考核认定 测评汇总表(样式) 学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根据测评数据在考核对象右边空栏内填上测评结果并签名盖章。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