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局),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探索解决课程实施中的问题,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发展,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将开展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审定、立项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申报者原则上应依据《2016年度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所提供的“参考目录”选定研究课题,也可以依据《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自己确定课题。课题申报的前期论证要着眼于课程改革的实际需求,找准问题,明确研究方向,制定具体的研究方案。申报单位对申报者和前期论证审核把关。 2.每项课题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2人。 3.申报者请在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或《教研中心—课题研究》栏中的相关文件下载《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及《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局),各县区经评审筛选后统一汇总报送我院课题组,市直学校(幼儿园)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我院课题组;各县区在推荐课题时,应考虑中小幼学校、城乡学校及学科之间均衡;各县区申报课题名额分配如下:
市直中小学每校限报2个课题,市直幼儿园每园限报1个课题。 二、课题管理 1.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确定若干省级重点课题。 2.课题可以进行联合研究,也可以由单位或个人独立研究。鼓励探索以校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鼓励与学校原有课题和研究成果的整合。 3.课题的实验研究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评估验收时间为2018年9月至12月,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将根据各申报单位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组织中期检查评估、结题验收,并将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推广。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研究或达不到研究目标的课题,不予评估验收。 4.研究成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教学案例及评析、调研报告、研究论文、专著等,也可以是实物作品、操作性资料、方案等。 5.研究经费自筹,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课题提供有效帮助和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局)、市直学校(幼儿园)将《2016年度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2016年度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于2016年6月 18日之前报送我院课题组。《2016年度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和《2016年度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tjykt@163.com。联系人:徐丽英,电话:0594-276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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