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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室/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1】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各立项课题负责人:

     根据莆市教院[2014]32号文件《关于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要求。为了总结课题研究的成效,推广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课题范围: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根据《莆田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方法》有关要求进行认真总结,于2016129日之前向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提出结题申请。结题申请须提交的结题申报材料有:

1.《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

2.《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鉴定表》(附件2);

3.《莆田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3),以及反映研究成果的相关纸质资料。

4.《课题结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主要过程、目标达成情况、主要成果、实用价值、尚存的主要问题以及后续研究思路等);

 5.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应将以上规定的结题申报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我院课题组(联系电话:0594-2760098),同时须将其word电子文档(邮件主题: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发送至我院邮箱:ptjykt@163.com(附件中的表格可进入我院网站www.ptjxxy.com“教研中心——课题研究下载)。

 6.报送上述材料的同时,各课题承担单位还须报送开展课题研究的过程性原始材料:(1)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2)课题研究方案;(3)每个学期进行课题研究的计划、培训、研讨、交流、阶段性总结等活动大事记;(4)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有关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资料(须附论文发表、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实物或照片);(5)提供能反映开展课题研究过程的文本、照片、录像等资料。

三、我院将于2016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立项课题进行评审。

     四、逾期不申报结题的立项课题将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我院组织的2016年度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