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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重在语文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
【作者:教务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3】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解读】知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智力工具,离开了知识就没有课程,也就没有教育、教学活动。既然这样,新课标为什么还要求“”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而且强调要“在语文实践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呢?

第一,目前中小学语文教学过分倚重知识的现象亟需纠正。重视知识教学,是现代语文教学的进步。但受应试教育和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大家把知识当作了语文学习的法宝,认为教好了知识,语文教学就万事大吉,学生的语文素养就能自然而然地提高。正因为这样,语文课堂便成了“复制车间”,学生整天处在被动应付、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简单重复中,他们生吞活剥地接受知识,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学会生存》予以了批评,“教育灌输着属于古旧范畴的传统知识,这种见解至今仍然十分流行。然而那种想在早年时期一劳永逸地获得终生有用的知识或技术的想法已经过时了。传统教育的这个根本准则正在崩溃”。因此,“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成了课改的一大目标。这诚如包国平教授所说:“知识,作为教育学的大厦最底下的一块砖石,一旦挪动了,智慧才可能进入,智慧与知识互补地闪烁光辉。”

第二,就语文学习规律而言,语文素养的提高与知识有关,但主要依靠实践活动。例如,我们无论向学生传授多少关于阅读的知识,而如果学生不开展大量的阅读实践,那么他们的阅读理解能力永远也无法提高;我们无论向学生传授多少关于写作的知识,而如果学生不开展大量的写作实践,那么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拥有写作的基本能力。由此可见,语言的理解和表达能力主要是在语言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语文知识的学习,也只有和读写实践结合起来,才有现实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非意味着不要知识,“无论什么时候,扎实的知识功底、广博的知识视野、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知识素养,都是不可忽视的目标”。(石中英《教育哲学导论》)对小学语文知识的教学,关键是要本着精当有用的原则,如语法知识、修辞知识,不必系统、完整地教给孩子,择其精要实用者传授给孩子即可。

【案例】山东省胶南市珠海路小学成立少年研究院

珠海路小学为了让孩子们在实践中锻炼能力,成立了少年研究院。少年研究院分为文学部、科学部等若干部门,由学生根据兴趣自我选择参加的部门,然后共同合作,开展探究性学习。如文学部,孩子们办起了自己的报纸、杂志,甚至成立了各种名目的“出版社”。同学们分工合作,担任记者的积极到校内外采访、撰写稿件,担任编辑的加工修改同学们的来稿,主编们则负责整体的策划。在这一过程中,孩子们主动学习写作的意识大大加强,对各种体裁文章的驾驭能力、修改编辑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尤为重要的是,孩子们在实际的编采过程中,对语文素养的重要性有了切身的体验,语文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现在,一大批“名记者”“名编辑”在珠海路小学成长起来,他们的语文整体素质全面提高,许多孩子在正式的报刊上发表了自己的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