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就是指通常所说的阅读。《新大纲》对阅读教学的要求分为两段。第一段:“阅读程度适合的文章,能理解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领悟写作的一些方法,注意积累语言材料。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有一定速度;”第二段是:“课外阅读总量五年制不少于100万字,六年制不少于150万字。”将上面的两段话综合,《新大纲》对阅读教学的要求,大致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目标要求。这一要求又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质”的要求,即对程度适合的文章(这里主要是指课文)要“能理解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领悟写作的一些方法,注意积累语言材料”;二是对“量”的要求,即要求五年制的小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六年制的小学生阅读总量不少于150万字。第二,手段要求。阅读的主要手段是朗读和默读。朗读要做到“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则要求有一定速度。一言以蔽之,阅读教学要通过学生自身的、大量的阅读实践(包括朗读与默读)去理解、去体会、去领悟、去积累。 再从阅读材料的自身来看,若要学会阅读,那也必须遵循上述规律。大家知道,小学生所要读的“书”,实际上是作者或编者出于表情达意的需要,按照约定俗成的法则,通过汉字的有序的排列、组合、结构而成的。所以,探讨一下汉字、汉语的表义特点与规律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汉字的字形能够表义人所共晓。但汉字的声、韵、调以及清浊同样具有表义功能却常常被人们忽视。唐人所著的《元和韵谱》明确指出:“平声者哀而安,上声者厉而举,去声者深而远,入声者直而促。”这也就是说,平声宽平,宜于表达和谐舒缓的情感;上声劲厉,适合表述沉郁凝壮的情绪;去声清幽,长于表达清新绵邈的思想情感;入声短促,则宜于抒发激越峭拔的情怀。另外,在古汉语中,即便是声调相同,但由于韵脚变化,读音有清浊之分,韵脚有疏密差异,也同样会传达不尽相同的思想情怀。尽管由于时代的变迁,语音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表达的意思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异,但总的说来,声与义相应的关系还是存在的,诗歌如此,散文、小说亦大致相仿。这就是汉语言文字的表义特点,这也是为什么“阅”和“读”能使“其义自见”的内在原因。王蒙在《读书》上载文说:“找到了叙述的腔调,就作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的。”如果说写文章先要“定调”,那么,读文章恐怕也要先找准调子。文章的“调”该怎样找呢?一字一句反复诵读,大概就包括找“调”的过程。其实,读文章也和歌唱相仿,如果你不去试唱(读),调子自然无从也就找不准,文章的意思和蕴涵其中的情感自然无从知晓。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从阅读的本质机理,还是从语文教学的目的,以及汉字、汉语的表义特点与规律来看,都要按照《新大纲》的要求去办——让小学生在“阅”和“读”的实践过程中学会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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