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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课程目标的对话(二)
【作者:教务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2】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问:语文课程目标在"总目标"之下是"阶段目标",即把义务教育的九年划分为四个学段,小学三个学段,每两年为一个学段;初中三年就是一个学段,然后按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我们觉得这样的安排比较符合教学实际,也便于操作。我们希望能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给我们谈谈阶段目标设定的根据,以及你们的思考,当然也希望能突出一下不同学段目标各自侧重的方面,以便实施。

第一方面的教学内容是识字与写字。学习识字写字,就是为了掌握一种工具,请问这方面也有情感态度方面的要求吗?

答: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这是一个基本认识。表面看来,学生学习识字写字就是为了掌握交际工具,落实了语文的工具性,但我们认为,工具是被人使用的,使用工具的人就有一个情感态度的问题;而语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尤其是我们的汉字,其中蕴涵着丰富的文化信息,所以在识字写字方面,同样应体现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有鉴于此,我们首先加强了在情感态度方面的要求,重视识字写字的兴趣和良好习惯的培养,第一学段提出"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第二学段提出"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以此为前提,强调逐步培养独立识字的能力,到第四学段实现"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其次,为了落实总目标关于美育方面的要求,注意通过识字写字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在第一学段提出"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但仅限于蒙眬的感受,从第二学段开始要求"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通过书法练习,要求"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第三学段),"体会汉字书法的审美价值"(第四学段)。

问:那么在识字写字能力方面,有没有强调的重点呢?

答:有的。考虑到低年级学生身心特点,设定目标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多识字、少写字,这是十分必要的。强调多识字,是为了让孩子尽早进入阅读,给他们打开一个生活经验世界之外丰富多彩的文本世界,这对发展孩子的情感和思维大有益处,当然识字也不是多多益善,要掌握一个适当的量。强调少写字,则是考虑到孩子的手指肌肉还没有长好,过度写字对正常发育不利。简言之,就是识、写分开。还有,过去对低年级孩子写字的要求偏于知识性,要求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笔顺规则、间架结构和常用的偏旁部首,现简化为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即可,更重视写字的学习过程,要求"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间架结构则只须"注意"即可。这样提是试图降低难度,适当减轻低年级孩子的负担。

问:汉语拼音一直是初入小学的孩子学习的难点,课程目标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考虑?

答:汉语拼音学起来比较枯燥,罗马字母对中国孩子来说也显得陌生,不易掌握,确实是学习的难点。所以第一学段提出的目标,只限于"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准确"拼读音节,"正确"书写,"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这些最基本的要求。这样设定要求的考虑是,只把汉语拼音作为认读汉字和学习普通话的工具,立足于用,起一个"拐杖"的作用。除此以外,不要再有烦琐的知识要求。问:这样一说,我们对这方面目标的理解就更明确了。下面请把话题转向阅读方面好吗?课程标准关于阅读的理念与过去有什么不一样?

答:阅读语文课程中极其重要的学习内容,课程标准关于阅读的目标,在理念上有较大的变化。现代的阅读观认为,一般意义上的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语文课程的阅读同样也应这样理解。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问:这里所说的"对话"应该怎样理解?答:这一阅读理念,是以现代对话理论作为基础的。对话理论认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就其本质而言,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精神联系,阅读行为也就意味着在人与人之间确立一种对话和交流的关系。这种对话和交流是双向的、互动的,互为依存条件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读者的阅读,尤其是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正是一种共同参与以至共同创造的过程。所以读者绝对不是消极被动的,读者也是文学活动的主体。

 问:能不能对此再进一步作点具体的说明?

答:好的。我认为,第一,要重视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阅读教学中,存在着多重对话关系如学生与作者(文本)的对话,教师与学生的对话,学生与学生的对话,教师与作者的对话,这些都为学生的个体阅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对话的中心是每一个学生个人。必须强调学生阅读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文本的意义是学生在阅读过程中自行发现、自行建构起来的,要让学生自己阅读、自己学会阅读。从这层意思说,我们的语文课本首先不是教本,而是读本。

第二,要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和体验。既然每个学生的生活经验和个性气质都不一样,就应鼓励学生对阅读内容作出有个性的反应,如对文本中自己特别喜爱的部分作出反应,确认自己认为特别重要的问题作出富有想像力的反应甚至是"突发奇想",将自己的阅读感受与作者的意图进行比较,为文本的内容和表达另作设计等等。在文学作品阅读教学中,不要去追求"标准答案"。

第三,教师不仅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阅读的促进者,也是阅读中的对话者之一。一般来说,教师作为文本与学生的中介,他的思想深度、文化水准、人生经验、审美水平要高于学生,他可以起到向导的作用,但绝不能取代学生在阅读中的主体地位。过去流行一种"谈话法"教学,是先由教师预设好结论,然后千方百计引导学生猜测,这其实仍是一方强行灌输、一方消极接受的方式,与阅读作为一种对话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此外,课堂阅读教学在一个集体中实施,与完全个人化的阅读毕竟不同,这里还有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对话,因此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也十分重要。在一个刻板呆滞的课堂氛围中,富有活力和创意的对话是难以实现的,轻松、活跃、和谐的环境气氛,才有利于激活学生的思维和想像力。

问:这样一解释,我们对现代的阅读理念好像理解得比较清楚了。下面就给我们介绍一下阅读方面的阶段目标吧。我们首先应该关注什么?

答:在阅读目标方面,我认为第一个要关注的问题是阅读中积极健康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使德育目标、智育目标和美育目标能够得到综合的体现。

在情感态度方面,我们还是强调养成阅读的兴趣和习惯,这在低年级尤其重要。所以第一学段的第一个阅读目标,就是"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最后一条是"喜爱图书,爱护图书";到第二学段则要求"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

现在有一种误解:现代社会传播媒体已经多样化了,文字阅读还像历来认为的那么重要、那么不可少吗?我们认为,文字阅读在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认识世界和自我、发展情感和思维、得到审美体验和享受等方面的功能,是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高度发展,现代传媒无孔不入,人们主要还是从文字阅读中求得自身的提高和发展。作为一个现代公民,从小养成阅读的兴趣和习惯,这一要求绝不过时。

问:课程目标除了强调阅读兴趣和习惯这些主观方面的因素外,怎样让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渗透到阅读的内容和方法中去呢?

答:这个问题提得好,因为三个维度的交融,正是我们想努力追求、尽量体现的。在这方面课程标准作了有意识的设计,不知大家在学习标准时是否注意。在第一学段的阅读目标中,第6条这样表述:"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第二学段提出"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第三学段提出"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第四学段则从欣赏文学作品的角度,要求"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精妙,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这些都试图体现阅读中主体情感的投入,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导向,比过去大纲的要求显然大大地具体化了,也是对阅读中情感态度目标表述的初步尝试。

 

 问:这些表述,过去的大纲似乎很少提到,确实有新意。但这种要求怎样落实到操作层面呢?

答: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谈的第二个问题,涉及"过程与方法"这个维度。在阅读的过程方法方面,标准特别强调要加强朗读,而且贯穿于各学段的目标之中,即要求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我们有这样一种认识,只听老师滔滔不绝、不闻学生书声琅琅的语文阅读课,不是好的语文课。"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三方面要求,不能互相分割,分别要求,应该一以贯之,但在不同阶段可以有所侧重,体现循序渐进。

 阅读方法当然不只是朗读,默读、精读、略读、浏览等方法都很重要。不过,我们强调阅读方法,归根到底是为了突出学生阅读行为的自主性,重在感受体验,整体把握,而不是纯理性的、机械的分析。长期以来,我们的阅读教学在总体上存在着重认知轻情感、重理性轻感性、重分析轻综合的倾向,实际反映了以学科知识为本位而非以人的发展为本位的课程观。在阅读目标上强化感受性、体验性,就是为了与长期流行的理性化阅读分析相抗衡。试想,没有了感性因素,哪来丰富多彩的人性表现,哪还有情感和形象,语文还成为语文吗?我们看到有的实验教材为课文设计了这样类型的思考题:"你觉得课文中哪些语句最精彩,最能打动你的心,最能引起你的联想?"这就是在指导感受和体验性的阅读

有鉴于此,目标在第一学段提出"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读诗歌要"展开想像,感受语言的优美",第二学段提出"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第三学段阅读叙事性作品要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阅读诗歌要求"想像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到第四学段,则提出了综合性的要求:"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同时从这种感受性阅读出发,逐步加强理性成分,更强调探究性阅读。如第三学段要求"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尝试进行探究性阅读";第四学段要求"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疑难问题"。有的实验教材设计了阅读专题,要求学生进行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有的还倡导比较阅读,都是在这方面作积极的尝试。

问:听了上面这些意见,我们对课程标准阅读目标上的导向更明确了。还想请教一个问题:过去的语文教学大纲,比较重视语文的知识传授,诸如标点符号、语法修辞、表达方式、文体知识等等,新的课程标准阅读目标中如何对待知识的问题?

答:在语文知识的要求和表述方面,新的标准确有较大变化。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学习语文知识是为了运用,应该促使知识向能力方面转化,在义务教育阶段,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即语言直觉能力,而语感能力只有在大量的阅读中才可能获得发展,这就是我们在总目标中提出"形成良好的语感"的初衷。因此课程阶段目标尽可能将知识要求转换成能力要求来表述。

问:能不能给我们具体地梳理一下?

答:好的。如关于标点符号,第一学段提"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第二学段提"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与逗号的不同用法",第三学段提"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这与过去大纲笼统地提"认识常用的标点符号"这样的认知性目标是有区别的。如理解词句,注重不脱离语境,在各学段目标中分别提了"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达情意方面的作用","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等。如关于表达方面,从第三学段开始,提出"在阅读中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第四学段要求"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将有关知识与阅读过程的展开和阅读能力的培养紧紧联系起来。关于不同文体的不同阅读要求,也是从第三学段开始才有所区分。

 

有关语法修辞知识和文学知识,课程标准不主张系统地讲授,所以在各学段都未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这与过去的大纲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在第四学段,提出一条总括性的目标:"了解基本的语法常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细心的同志定会发现,关于语法修辞知识的要求,仅限于帮助解读课文,这也就是标准在第三部分教学实施建议中强调的:"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与此意图相配套,标准在评价建议中特意规定:"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同时在标准的附录部分给出"语法修辞知识要点",确定一个适当的范围。请大家一定要领会标准所说"随文学习"四字的含义。

问:以上这些规定看来主要是有利于培养语感。与培养语感相关,课程标准好像还特别重视加强积累?

答:完全正确。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部分就强调"丰富语言的积累",在总目标中又要求在阅读方面注意"有较丰富的积累",然后在各阶段目标中再对此加以具体化,导向是很明确的。没有积累,谈不上培养良好的语感,也绝不可能有真正的听说读写能力,当然学不好语文

问:课程标准是如何来落实这一重点的?

答:首先从阅读的数量着手。这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提倡扩大阅读面,要求"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并与同学交流图书资料","扩展自己的阅读面","扩大阅读范围,拓展自己的视野","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二是规定课外阅读量,第一学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以后逐渐增加,第二学段不少于40万字,第三学段不少于100万字,第四学段不少于260万字,九年相加,应达400万字以上。这一数量,是在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后确定的,大多数老师反映能够达到。找们还提倡读整本书,在第四学段要求"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并在附录中提出了"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其次提出积累各种素材、加强背诵的要求。要求"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积累语言材料,其实是感性的语言模块的整体储存,它可以看作生活经验材料,也可以看作形象材料,或者思维材料、情感材料,这些材料储存于大脑,将成为学生的终身营养,也就是语文素养的重要构成,一旦被激活,就会产生综合效应,极有利于接受和表达能力的整体提高。基于此,我们认为加强背诵是一种积累的好方法,阶段目标的四个学段总共要求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并在附录中开列了古诗文篇目120篇,其余部分包括中国现当代和外国诗文,由教材编者和任课教师补充推荐。

问:我们注意到,课程目标特意提出了诵读方法,而且在这方面规定得很具体,这是为什么?

答:诵读是我国语文教育优秀传统中一种有益于积累、有效提高语文能力的好方法,应该适当提倡。诵读是反复朗读,自然成诵,尤其适宜于抒情诗文、文言文等声情并茂的作品。诵读比朗读更有助于从作品的声律气韵入手,体会其丰富的内涵和情感,又不像朗诵具有表演性,有助于积累素材、培养语感、品味意蕴、情感投入,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所以标准在教学实施建议中指出"有些诗文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在阶段目标中再从具体操作层面给予保证,第一学段要求"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像,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第二学段要求"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领悟内容",第三学段再加上"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第四学段提出更高要求:"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和审美情趣。"在已编成的几种实验教材中,都有"读读背背""诵读欣赏"等相关设计,我们认为应该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