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义务教育阶段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相比,《标准》在课程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结构 《标准》通盘设计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将九年划分三个学段;1~3年级、4~6年级、7~9年级,明确了学生在相应学段应该达到的数学学习目标,而对内容呈现的顺序不作限定,为教材的多样化和教师创造性地教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标准》将"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作为与"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并列的两大学习领域,分学段提出了具体目标,有利于学生对数学形成更为全面的认识。 二、课程内容 1.加强的内容 注重使学生经历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模型、探索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的过程,重视发展学生的数感和符号感;重视口算,加强估算,提倡算法多样化,强调用计算器来进行复杂的运算并探索规律;重视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从第一学段起,逐步丰富学生对现实空间的认识,注重引导学生从多种角度认识图形的形状、大小、变换和位置关系,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重视通过观察、操作、推理、交流等活动,发展学生有条理的思考;注重引导学生体会证明的必要性、理解证明的基本过程,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格式,初步感受公理化思想。 三个学段都安排了统计与概率的内容,强调使学生经历统计的全过程,认识统计的作用;重视引导学生根据数据作出推断和预测,并进行交流;注重学生对可能性的感受和认识。 加强实践与综合应用。《标准》在第一学段设立了"实践活动"、第二学段设立了"综合应用"、第三学段设立了"课题学习",便于教师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引导学生以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方式,理解数学,发展解决问题的策略,体会数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重视新技术的应用。《标准》在第二学段要求所有学生应学会使用计算器处理复杂数据,并利用计算器探索规律,解决更为广泛的实际问题。同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学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包括计算机)进行学习和探索数学的活动。 2.削弱的内容 进一步控制计算的难度和速度,第一、二学段控制整数四则混合运算的步骤(不超过三步),不要求学习小数与分数的四则混合计算;第三学段有理数的混合运算不超过三步。 不独立设置"应用题"单元,取消对应用题的人为分类。 删除根式的运算、无理方程、可化为一元二次方程的分式方程和二元二次方程组、三元一次方程组。 降低有关术语在文字表达上的要求,淡化单纯的公式记忆和计算。 降低对证明技巧的要求,对全体学生而言,证明的基本要求控制在《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