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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哲理中学高中新课程改革三年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作者:教务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课程设置原则
  课程编排遵循教育部《高中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16个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并立足于校内外课程资源的利用和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或2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或两个学段内完成。每周按5天计算,周总课时35节,每天7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外活动1小时。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每人在选修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至少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根据学生的发展取向,鼓励大多数学生在高中三年取得180个以上学分。
  排课的有关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 尽量减少并行科目,按模块设计组织教学
  1、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开设;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没有递进关系的课程,可平行开设,以便学生选择。
  2、高一年级以开设必修课为主。
  3、每个模块课程的周课时数为偶数,如每周2节或每周4节,每周4节的选修课2节连排。
  4、在教师人数和教室间数能得到保证的条件下,相同的模块在高中三年的不同学段重复开,以便学生选修、换修或重修。
  5、各学科按模块教学进程在高二年上学期开始文、理分选,但各学科的文、理分选时间不求统一,至高三年才实行全部按文、理分选选修课。
  (二)做好必修课模块教学安排,保证必修模块的学习质量
  1、各学科的必修课在高一年至高二年上学期全部开出(政治科延至高二年下学期)。
  2、必修模块除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外,其他学科同一模块可在同一学段开出完整模块和半个模块,以利学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志趣弹性安排学习时间。
  3、高一年级必修课模块不排连节,以适应师生的原有习惯,符合心理学的记忆规律。
  4、每位教师一个学段最多只可同时开两个不同模块,以保证开课质量。
  (三)做好选修课的组织与教学安排,满足学生需要
  1、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本学期内两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在期末进行,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
  2、选修课模块安排要满足学生每学年在八个领域都获取学分的需要。
  3、应满足学生每学年在选修(校本选修)2个以上学分的需要,每人至少6个学分。
  4、学生选课先按学校开出的课程选课,条件成熟时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选课要求,学校整合后开班人数一般不少于35人不多于60人。
  5、高三下学期安排为高考复习时间,除体育课外不安排其他模块课程

     

二、莆田哲理中学高中新课程开设方案(2013级试用)

1、高一年级课程开设计划

学习领域

学科

上学期

周学时

必修学

选修学分

下学期

周学时

必修学

选修学分

第一学段

第二学段

第三学段

第四学段

语言与文学

语文

必修1

必修2

4

4

必修3

必修4

4

4

英语

必修1

必修2

4

4

必修3

必修4

4

4

数学

数学

必修1

必修2

4

4

必修3

必修4

4

4

人文与 社会

政治

思想政治1

2

2

思想政治2

2

2

历史

必修1

2

2

必修2

2

2

地理

必修1

2

2

必修2

2

2

科学

物理

必修1

2

2

必修2

2

2

化学

必修1

2

2

必修2

2

2

生物

必修1

2

2

必修2

2

2

技术

信息技术

必修1

2

2

选修12 34
(必选1个模块)

2

2

通用技术

必修:技术与设计

2

2

艺术

音乐

选修1:音乐鉴赏(必选)

1

1

选修1:音乐鉴赏(必选)

1

1

美术

选修1:美术鉴赏(必选)

1

1

绘画、雕塑、设计、工艺
(必选1个模块)

1

1

健康与体育

健康与体育

健康教育专题(必选)

田径系列(必选)

2

2

田径类、球类

2

2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必修

3

3

必修

3

3

社区服务

5个工作日以上

1

社会实践

参加1周社会实践

2

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选修

2

*2

周学时总数

35

35

学年学分

必修

71

选修

2

合计

73

说明:1、体育选修模块由教研组进一步细化报教务处。

2、高一下学期每位学生必须选修一个校本课程模块(36学时)或两个校本课程专题(每个专题18学时,2个专题合1个模块),在选修获得2个学分。

 2高二年级课程开设计划

学习领域

学科

上学期

必修学

选修学分

下学期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第五学段

第六学段

第七学段

第八学段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必修5

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4

2

2

中外传记作品选读

写作基础

4

4

 

英语

必修5

选修6

4

2

2

选修7

选修8

4

4

 

数学

数学

必修5

选修1-1(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应用)

4

2

2

选修1-2

选修 3-1数学史选讲

4

3

 

必修5

选修2-1(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量与立体几何)

4

2

2

选修2-2

选修2-3

4

4

 

人文与 社会

政治

思想政治3

思想政治4

4

4

国家和国际组织

复习

4

2

 

思想政治3

思想政治4

4

4

 

历史

必修3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4

2

2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复习

4

2

 

必修3

必修3

2

2

 

地理

必修3

海洋地理

4

2

2

环境保护

复习

4

2

 

必修3

必修3

2

2

 

科学

物理

选修1-1

选修1-1

2

2

 

选修3-1

选修3-2

4

2

2

选修3-4

选修3-5

4

4

 

化学

化学与生活

化学与生活

2

2

 

化学反应原理

物质结构与性质

4

2

2

有机化学基础

复习

4

2

 

生物

必修3

必修3

2

2

 

必修3

必修3

2

2

选修3

复习

4

2

 

技术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必修:技术与设计

2

2

 

艺术

音乐

必选:歌唱

1

1

 

美术

绘画、雕塑、设计、工艺
(必选1个模块)

1

1

 

健康与体育

健康与体育

田径类、球类

2

2

田径类、球类

2

2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

必修

1+2

3

必修

3

3

 

社区服务

5个工作日以上

1

 

社会实践

参加1周社会实践

2

 

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选修

2

*2

校本课程(选修

2

*2

周学时总数

35

35

 

学年学分

必修

37

选修

27/

选修

4

 

30/

 

说明:1、高二上学期研究性学习每周安排1+2学时表示为1课时为正常排课,另2两课时为学生进行考察、访问、上网和图书馆查资料等活动,未计入周学时总数。

2、选修模块的学科由教研组在新学期/学年开始前确定报教务处。

3、高三年级课程开设计划

学习 领域

学科

上学期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下学期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第九学段

第十学段

第十一学段

第十二学段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中国小说欣赏

复习

4

2

高考总复习

6

英语

复习

复习

4

6

数学

数学

选修3-4

复习

4

1

6

 

选修3-1

选修4-2

4

4

 

选修3-4

选修4-4

 

人文与 社会

政治

复习

复习

5

5

 

历史

复习

复习

5

5

 

地理

复习

复习

5

5

 

科学

物理

复习

复习

5

5

 

化学

复习

复习

5

5

 

生物

复习

复习

5

5

 

技术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艺术

音乐

美术

健康与体育

健康与体育

7个系列中至少选4个系列,每个系列可选若干模块。

2

2

7个系列中至少选4个系列,每个系列可选若干模块。

2

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必修

3

3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参加1周社会实践

2

选修Ⅱ(校本课程)

周学时总数

32

学年学分

必修

8

选修Ⅰ

6/

选修Ⅱ

3/

说明: 1、上学期数学第一学段文、理在选修系列3中选开1个和2个专题,第二学段理科数学选开2个专题,文科数学可转入总复习。

    2、未注明具体选修模块的学科由教研组在新学年开始前确定报教务处。

4、高中三年的学分分配

总学分 目标

必修学分(116分)

选修学分(22分以上)

选修22学分以上)

选修6学分以上)

学年

高一年

高二年

高三年

高一年

高二年

高三年

高一年

高二年

高三年

学分

73

35

8

27(文)

30(理)

3(文)

6(理)

2

4

0

课程 价值

保证全体学生达到共同的基本要求

满足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发展差异

满足学生个性发展

1、  学生高中毕业需获得144学分以上,其中: 必修学分116分;选修学分28分以上(选修22学分以上,选修6学分以上)

2、  取得毕业学分后,根据学生参加高考的要求再选修4060学分,达到总数180学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