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哲理中学垃圾清运选择清运单位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1. 招标条件 莆田哲理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询价方式组织莆田哲理中学垃圾清运选择清运单位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山水天地(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美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启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莆田市荔之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天隽(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询价活动。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莆田哲理中学垃圾清运选择清运单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TJ-【XJ】2025103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5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5万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0元 采购标的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符合规定资格要求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5.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为服务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附件),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应提交的材料 1) 报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 资格承诺函 5) 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提供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个(如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发票均可) 6) 其他证明材料 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万元。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价超出最高限价总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7.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元。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中天隽(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50163620700000254。 8.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在满足本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按照最终总报价推荐一名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报价相同时且为最低报价时,招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9.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2025 年 11月 21 日09 时30分 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联创国际广场B区1-b幢17楼。 2) 逾期未提交的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哲理中学公告栏及哲理中学网(http://www.ptzlzx.cn/hqgl/zbqk/ ) 发布招标公告。 1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地点及方式:从中天隽(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联创国际广场B区1-b幢17楼)。 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哲理中学 ;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路269弄6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8598823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隽(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 ; 电话: 18750036188 传真: / ; 联系人:小杨。
时间:2025年 11 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