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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洪副书记--知法守法、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9】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知法守法、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经过一个愉快的国庆假期,我们又将投入到紧张而又忙碌的学习中去。在充实的学习中,我们更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下面,针对秋季学校的德育与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坚持不懈做好校园扫黑除恶摸排工作。

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三年的工作目标是: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期每月开展涉黑恶线索排查工作,对学校内是否发生过涉黑恶类犯罪,工作人员、师生有无涉黑恶类行为,是否有涉黑恶势力侵害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等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对掌握的线索及时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核查落实。

就上个月学校摸排结果上看,总体上是乐观的。仍也存在极个别同学与社会不良青年有来往、个别同学向同学借钱未能及时归还、言语上威胁同学等现象。为此就扫黑除恶提几点要求:

1、及时报告老师、班主任;如实填写每月的扫黑除恶排查表。

2、严禁威胁或恐吓同学,更不能与社会不良青年有来往。违者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将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3、借钱要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将记录学生诚信档案。

二、杜绝校园欺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

校园欺凌不仅让欺凌者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更是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为此,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现对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严禁给同学起绰号,侮辱其人格等。

2、不得对受害者进行肢体攻击。

3、不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不得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5、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三、其他:

1、交通安全。校内交通(低年级同学在校园内主干道奔跑)、校外交通不带头盔、不寄头盔安全带。

2、严禁男女生行为过分亲密。对个别违规同学,学校将通过调查取证视频后,与家长取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情感工作。

3、暮秋将至,昼夜温差较大,请同学们注意增减衣物。并做好教室、宿舍通风和卫生工作,预防秋季传染病的滋生。

4、注意节能、节电、节水、文明用餐、不乱扔垃圾,争做文明哲理人。